首页 > 杭州律师在线咨询 > 对方拒绝离婚。这是重婚吗?

对方拒绝离婚。这是重婚吗?

admin 杭州律师在线咨询 2024年07月05日
重婚行为包括夫妻分居后,男方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事实上的重婚是指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构成重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建议直接起诉离婚,离婚后你可以自由选择生活,如果没有离婚,对方去如果掌握了你们地相关证据,会有重婚的风险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临沂律师 湖州律师 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浦江律师 义乌律师 南通崇川区律师 陕西律师 沈丘县律师 台州律师 龙南律师 杭州法务资讯 四平律师 宜春律师 安吉律师 新建区律师 新余渝水区律师 合肥庐江县律师 郑州金水区律师 邓州市律师 抚州临川区律师 重庆綦江区律师 厦门律师 隆回县律师 宜宾律师 佛山律师 赣州律师 常德律师 宜春律师 兰州律师 宁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