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欠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不论欠钱不还的金额是多少,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就可以立案: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以及案件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没有规定欠多少钱以上可以起诉立案,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就可以起诉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没有规定欠多少钱以上可以起诉立案,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就可以起诉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上一篇: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安责任来赔偿?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天津欠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法律上的
-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安责任来赔偿?
- 申请强制执行立即抓人吗?
- 威胁短信可以报警么
- 网上骗1940块钱可以报警吗
-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几种
- 房产证上写的是妻子名字,而且有单独所
- 公司认缴500万,没实缴,能注销吗
- 2024年下岗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
- 婚姻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如何的?
- 公司贷款还不上法人及股东的责任有哪些
- 我的银行卡被动结了
- 关于精神司法鉴定怎么做
- 单身带着三个小孩,执行局能拘留我吗
- 我买东西退货但邮费是我自己出的,他七
- 我想了解一下,合同到期还能解除吗
- 是本人携带税务登记证去开税票吗
- 逃逸行政拘留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 妻子在国外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是
- 21岁和16岁对象开房违法吗?
- 二手房中介费一般是多少
- 被告否认借条应该如何处理?,法律上该
- 在微花分期贷款中,我被骗了2万元,说银
- 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进行主张
- 私人买地皮是永久的吗?
- 教堂拆迁面积怎么补偿?
- 你好。驾驶证因为逾期被注销了,13年前
- 先法律诉讼还是先行政复议
- 就一个12368的短信验证码什么意思
- 请问一下,车祸过错方不交医疗费如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