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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驳回和判决驳回的区别有哪些

admin 杭州律师在线咨询 2024年04月21日
裁定驳回和判决驳回在法律适用、诉讼主体、裁判形式等方面存在区别。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起诉事项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或当事人已达成仲裁协议等,法院将裁定驳回起诉。而判决驳回则是在案件实体审理后,法院认为原告诉讼请求不成立时作出的。若不及时处理驳回裁定或判决,可能导致诉讼延误、权益受损等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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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驳回与判决驳回区别明显。裁定驳回通常针对程序性问题,如法院无管辖权、重复起诉等,法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即可作出。判决驳回则针对实体问题,即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诉讼请求无事实或法律依据。具体操作上,裁定驳回后原告可上诉或重新起诉,判决驳回后原告可上诉或申请再审。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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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驳回和判决驳回的区别在于适用的阶段和法律依据。裁定驳回通常适用于诉讼程序初期,如起诉不符合条件;判决驳回则是在案件实体审理后作出。选择处理方式时,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例如,对于明显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法院可直接裁定驳回起诉,以节约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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