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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沿河没有警告标志和安全设施,是否有责任溺水

admin 杭州律师在线咨询 2024年04月02日
可以要求水库承包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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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河道溺亡谁负责要看具体地情况而定,如果河道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担责;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河道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如果河道管理人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不担责。根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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