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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逮捕期限,有什么规定

admin 杭州律师在线咨询 2024年03月18日
刑事逮捕的期限,法律没有规定,但是提请批捕的期限,一般是拘留后的三日内;有特殊情况的,可延长一至四日;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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