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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公司申请破产后影响有什么

admin 杭州律师在线咨询 2024年03月12日
申请破产后的影响有:
1、禁止个别清偿债权人;
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管理破产的一系列事项;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解除有关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暂停执行程序;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取得债务人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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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后的影响:
1、禁止对债权人个别清偿。
2、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会同时指定管理人,由管理人来对破产的一系列事情进行管理。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取得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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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后,不得对于债权人个别清偿,在法院受理人可以申请撤销,在法院宣告破产前可以申请破产和解以及破产重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四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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