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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机构的评估方式是怎样的

admin 杭州律师在线咨询 2024年02月15日

等级评定法是最容易操作和普遍应用的一种 绩效评估 方法。 这种评估方法的操作形式是,给出不同等级的定义和描述, 然后针对每一个评价要素或 绩效指标 按照给定的等级进行评估, 最后再给出总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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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合法的选定方式有三种:
(一)推举式选定估价机构,由拆迁人推举估价机构;
(二)抽签式选定估价机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选择估价机构无法达成一致时,由拆迁管理部门出面干涉;
自选式选定估价机构,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已公示并符合条件的估价机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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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以下三种是合法的:
(一)推举式选定估价机构,由拆迁人推举估价机构;
(二)抽签式选定估价机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选择估价机构无法达成一致时,由拆迁管理部门出面干涉;
(三)自选式选定估价机构,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已公示并符合条件的估价机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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